根據《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》,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:(一)達到國家、省規定的退休年齡;(二)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均按照規定足額繳費;(三)繳費年限15年以上,或者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工作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,2008年6月30日前達到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在10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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